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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新增本土确诊10例,广东疾控紧急提醒!多地通告:这些水果别吃别碰!
● 12月19日,7时40分骑车去北仑区中医院肝病科就诊,8时18分在新凤洋药店(凤洋二路534-536号)购买药品,之后骑车回沿海村居住点,8时44分在小李水产购买海鲜,9时许在百 慧福超市购物(沿海村出租房11幢),之后回家未外出。
● 12月20日-24日,每日行程轨迹一致。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回家休息,后未外出。
● 12月25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7时许下班骑车回家,后未外出。
● 12月26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7时许下班骑车回家,后未外出。
● 12月27日-29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 12月30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21时08分在恒山西路和钱塘江路路口的流动摊位上购买糖果(戴口罩),之后骑电动车回沿海村,21时49分在沿海村附近义乌小百货2元店购物(甬江路银杏幼儿园西北侧,戴口罩),之后回家未外出。
● 12月31日 ,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30分打车(浙B835S3)前往北仑区中医院就诊,因拟住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10分在沙县小吃(凤洋二路)吃饭(接触店老板夫妻2人、同就餐3人)。11时30分骑共享电瓶车回单位上班。19时许下班骑电瓶车回家,未再外出。
● 2022年1月1日0时58分,由负压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月1日16时30分起,宁波北仑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宁波北仑疫情三大特点:
会上通报,此次疫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省市疾控部门对首发病例标本基因测序,属德尔塔变异株AY.57进化分支,可以排除与近期杭甬绍三地疫情的关联性,为一起独立疫情。
2.除首发病例为因其他疾病拟住院发现外,其余病例均为在封控区内主动筛查发现,活动轨迹由当地予以公布。
3.疫情高度集中在宁波北仑区申洲公司,浙江全省其他区域暂未发现阳性感染者。目前溯源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交通情况:
针对北仑区疫情形势变化,自2022年1月2日起,铁路宁波站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恢复实施严控跨省出行政策:宁波市北仑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宁波市其他县(市、区) 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月2日起,宁波机场所有出港旅客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乘机。
1. 2021年12月18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粤人员。
2. 近期曾到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其活动轨迹如下:
2021年12月27日晚
回到石湾住处(名巨山水城2期)后未外出;
2021年12月28日
10:00 到石湾派出所备案并采集核酸;
11:00 到石湾镇富登鞋厂工作、就餐;
17:00-18:00回到石湾镇富登鞋厂工作、就餐;
2021年12月29日-31日
在石湾镇富登鞋厂、石湾住处两点一线往返,日常出入均由司机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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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紧急通告:
这些越南红心火龙果不能吃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号
2021年12月30日7:40,金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主体专班接到市指挥部市场主体专班通知,台州市椒江洲骏水果批发部有一批12月26日从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购进的越南红心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经流调,该批次火龙果于12月17日从上海外高桥口岸入境,同日,金华市正大果业经营部从上海颐硕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1737箱鲜火龙果。现发布寻物寻人通告。
一、凡12月17日—12月26日在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购买红心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电话:0579-82176739;0579-82313627)
二、凡12月17日—12月26日到过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到辖区核酸采样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第一次采样,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采样。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1日晚上,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2022〕1号2021年12月31日,永康市疾控中心接上级通知,对一批越南进口的火龙果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我市第一时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查明以下水果店于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销售过该批次共25箱(每箱7.5公斤)火龙果。
1. 新农贸城兰君果品水果批发;
2. 东城街道卫星路果惠水果店(店名:阿敏水果);
3. 东城街道孙静水果店(五洲路138号);
4. 江南街道兄弟水果店(华丰菜场三摊区水果2号);
5. 江南街道小城之家水果店(金水路72号);
6. 芝英镇阿舒水果店(横沿村石塔下自然村二号路);
7. 芝英镇一兜麦田蛋糕店(芝英四村后城大街);
8. 经济开发区阿芳水果店(文溪路61号);
9. 经济开发区超丽水果店(黄城里村皇城南路130-134号);
10. 城西新区花川村玉桂路小方果园;
11. 城西新区花川村吴兴路小邓果园。
请在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前往上述水果店购买过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电话:0579-87183991);其他可能有接触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区)或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除此之外,金华开发区也发布《金华开发区关于进口火龙果样本核酸检测阳性的通告》称:2022年1月1日,我区对秋滨农贸市场水果5号摊位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时,检出1份样本(火龙果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目前,已对秋滨农贸市场进行封控,并启动对市场内所有人员及周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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